文笔技法
第一人称(first person)
由讲故事的人从自己的视角叙述事件的叙事模式:叙述者以故事内人物的身份,用“我”开口。
第一人称叙事是这样一种讲故事的模式:“讲故事的人从其本人的视角叙述事件”,使用“我”“我的”等第一人称语法,复数形式则有“我们”。叙述者必须是故事内部的人物:可以是主角或焦点人物,可以是转述者或目击者,也可以是站在事件边缘的旁观人物。词条把夏洛蒂·勃朗特的《简·爱》(1847)称为“第一人称叙事的经典范例”,而《白鲸》的“叫我以实玛利吧”,把这种语法用到了最著名的地步。
这一模式的优势是内在性:读者直接接收叙述者对虚构宇宙的内部视角。代价是受困:叙述者只知道亲历与亲见之事,天然是一个不完美的证人,而一旦偏见或撒谎进入,这一模式就滑向不可靠叙述者。它是标准的叙事视角选项之一;这笔账在选择叙事视角里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