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去式對上現在式
過去式是小說的預設;現在式買到即時感,但要付代價。各自擅長什麼、即時感的說法在哪裡失效,以及如何安全混用。
發布於 26 Sept 2026 · 1 分鐘閱讀
時態在你的第一段就被決定,而代價由整本書支付。到了第三十章改變心意,你面對的是每個句子機械式的重寫,加上一百個關於倒敘的判斷決定。寫作圈的共識不時髦但穩當:The Write Practice 告訴還沒決定的小說家預設用過去式,「最安全的賭注」,而 The Novelry 建議在承諾之前,把這個選擇當作一場實驗跑一遍。每種時態實際買到什麼,以及那句著名的即時感主張在哪裡用完:
過去式買到什麼
- 熟悉感。 過去式是說故事的預設,讀者不經意就安頓進去。The Novelry 的編輯說得簡單:讀者「發現要沉進你的書裡非常容易」。
- 反思的距離。 事件由一位可能知道結局的敘事者回報。那個距離適合史詩、家族世代的長篇,與一切以倒敘之姿講述的東西。
- 完整的工具箱。 The Write Practice 算出過去式敘述可用的動詞形式大約有十二種,現在式大約四種。倒敘透過過去完成式(「他曾說」)嵌入,而框架一旦確立,你就可以放鬆回簡單過去式。
現在式買到什麼
- 即時感與節奏。 動作讀起來正在發生。The Write Practice 列出的優點包括電影感(它引用 Updike 對現在式的辯護,稱之為電影式敘述模式的等價物)、即時的動作框架,以及與深有限觀點的天然配對。
- 沒有保證的懸念。 第一人稱的過去式敘事者活著講完了這個故事;The Novelry 指出,現在式移除了那個暗示的安全,而當敘事者的存活本身就是問題時,這件事很要緊。
- 聲音優先類型裡的貼近。 The Novelry 觀察到愛情小說朝現在式移動,青少年小說裡的使用也在成長,在那裡,讀者獎勵主角與讀者之間封閉的距離。中學生小說仍然偏愛過去式,它的編輯補充。
即時感的主張,與它的限度
即時感是現在式的賣點,而它真實,卻經常被超賣。它是對注意力的主張,不是對節奏的保證:一場慢的戲在現在式裡仍然慢,而一個緊張的故事在過去式裡仍然緊張。代價是具體的。有些讀者原則上不喜歡這個模式;The Write Practice 引用 Philip Pullman:「我覺得幽閉,永遠被壓在當下上。」同一篇文章算了文法的價格,可用時態約四個,對上過去式敘事者的完整範圍,而這讓時間移動與背景故事變得彆扭。而且因為每一場戲都讀起來是現在,時態不再承載相對分量:哪些時刻最重要,必須改由場景長度、結構與重複來管理。Writer's Digest 為倒敘問題補上一個實際的皺褶:在現在式的小說裡,你「幾乎永遠不會用到『曾經』這個字」,所以背景故事必須用其他手段處理。
混用規則
不要在場景中途、沒有信號的情況下切換時態;未標記的切換讀起來是錯誤,是時態版的視角漂移。刻意的混用有確立的模式:雙時間線小說,一條線跑現在、另一條跑過去;框架敘事者在現在式裡對讀者說話,同時講述一個過去的故事(The Write Practice 指向《午夜之子》與《雙城記》);以及用場景斷點而非單靠文法標記的倒敘。無論選哪種模式,它都是這本書的一條規則,與觀點同級,屬於你的故事聖經:長專案裡的時態漂移,是一種讀者感受得到、卻叫不出名字的連貫性錯誤。
寫給連載作者
一致性在網路連載的尺度上更難,一個專案要跑上數年與數百章。選你守得住的時態,把倒敘的慣例一次定死,並把兩者與觀點一起放進專案的文體規則。現在式與懸念結尾及章尾拉力天然成對,但這個配對是傾向,不是法律;夠多的過去式連載,生產了任何人可能想要的全部向前壓力。
決定
用兩種時態各起草同一個開頭頁,然後背對背讀它們。注意每個版本對距離、對聲音、對你的背景故事計畫各做了什麼。然後選擇,把規則寫下來,並停止在第十二章跟自己重新議約。敘事觀點的決定與它同行,值得同樣的刻意。
來源
- The Write Practice: past tense vs present tense
- The Novelry: past tense or present tense
- Writer's Digest: how do you decide tense and point of view
本文中的寫作技法論斷均可在下列來源查證;屬於從業者共識而非定論的內容,正文均已註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