角色塑造是「在敘事與戲劇作品中,對角色(人、生物或其他存在)的呈現」。條目把這門技藝拆成兩個進路。在直接(外顯)的角色塑造裡,「作者直接告訴觀眾這個角色是什麼樣的人」,經由敘事者、另一個角色,或角色自己。在間接(隱含)的角色塑造裡,「觀眾必須自己推斷這個角色是什麼樣的人」,線索是思緒、行動、言語、外觀、習癖與互動,而角色的言語尤其是「揭示角色性格的有力方式」。
對小說家,角色塑造為「把人放上頁面」這整份工作命名,而現代小說大部分是間接做的:每一行對話、每一個選擇與習慣,都成為讀者組裝的證據。角色怎麼塑造指南處理角色的建造:渴望、需求與缺陷;讓推斷做工的句子級紀律,則是展演,而非告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