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ANONARA

文筆技法

第一人稱敘事

敘事者以自身觀點講述事件的小說模式:以「我」的文法發聲,而且必須是故事內的角色。

第一人稱敘事,是「說故事的人,以自身的個人觀點重述事件」的敘事模式,使用第一人稱的文法(英文中如 I、me 與 my,複數為 we 與 us)。敘事者必須是故事內的角色:主角或焦點角色、重述者或見證人,或事件邊緣的一個旁觀人物,都算數。條目點名 Charlotte Brontë 的《簡愛》(1847)為「第一人稱敘事的經典例子」,而《白鯨記》的「叫我 Ishmael」,把這套文法展示在最著名的地方。

這個模式的優點,是內在性:讀者收到敘事者對虛構宇宙的內部視野。它的代價,是受限:敘事者只知道他經歷與觀察過的事,天生是一個不完美的見證者,而一旦偏見或不誠實介入,這個模式就漸漸變成不可靠敘事者。它是標準的敘事觀點選項之一;完整的取捨,在選擇敘事觀點裡衡量。

來源

另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