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型
推理小說
推理小說是這樣的類型:某個事件(常是謀殺或其他罪行)的本質,一直到故事結尾都保持懸念。
推理小說是這樣的類型:某個事件(常是謀殺或其他罪行)的本質,一直到故事結尾都保持懸念。這個類型強調「謎題或懸念元素,以及它的邏輯解答」:典型是一個封閉的嫌疑犯圈,人人有動機與機會,以及一個從呈現給讀者的事實出發、以邏輯演繹破案的偵探。同一份資料,把它與冷硬派犯罪對照:後者靠動作與冷硬的寫實,而不是謎題。
這個形式很年輕:它從十九世紀早期發展而來,與識字率上升、制度性警察力量的出現綁在一起,Hoffmann 的《Das Fräulein von Scuderi》(1819)、Poe 的〈莫格街凶殺案〉(1841)、Collins 的《月光石》(1868),與 Conan Doyle 從 1887 年起的福爾摩斯故事,是它的跑道,而 Agatha Christie 的《一個都不留》(1939)是全世界最暢銷的推理小說。它的書架,包括誰是兇手、密室推理、溫馨推理與警察程序小說。對連載作者,它是資訊控制的類型:讀者在每一話的所知,就是棋盤。見推理小說怎麼寫。
來源
- Wikipedia: Mystery fiction fetched 2026-10-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