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筆技法
明喻
把兩件不相干的事物放在一起明說的修辭格,通常用「像」或「如同」:「x 就像 y」。
明喻(simile)是把兩件不相干的事物直接拿來比較的修辭格,「用文字把比較明說出來」,典型沿著「x 就像 y」的句式。拉丁文 similis 意為「相似、像」。只有比喻性的比較才算數:「人就像狼」是明喻,字面的「狼就像狗」不是。條目的例子,包括 Burns 的「啊,我的愛人像一朵紅紅的玫瑰」,以及莎士比亞的「一件善行,在邪惡的世界裡如此閃耀」。
對上隱喻,差別是音量:「像」與「如同」把比較宣布出來,所以明喻讀來較柔,隱喻較有力;條目也記下兩個學派,一派把這兩種修辭視為互斥,另一派把明喻當成隱喻的子類。對寫作者,風險在重複與裝飾:草稿裡的明喻,常一段連出三個,而沒賺到的明喻,正是紫色散文的原料。檢驗,是這個意象有沒有添上質樸句子所缺少的感知,那是展演,而非告知訓練的習慣。